一、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简介
  1999年10月19日,扬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成立,为正处级机构。2003年1月1日起,因职能调整,各级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统一更名。“扬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”更名为“扬州海关缉私分局”。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在原有的刑事执法职能基础上增加行政执法职能,依法负责扬州地区走私犯罪案件的侦办和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,依法负责泰州地区走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。

二、举报走私
  走私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偷逃应纳税款、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,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、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、物品进出境的行为;或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、交验有关许可证件,擅自将保税货物、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、物品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,在境内销售的行为。
  走私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
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《海关法》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。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。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。
  公民举报走私行为时,能够准确提供走私(集团)的走私资料、手法、进出境时间、走私运输工具的,缉私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。

三、举报走私活动的方法
  1.扬州海关缉私分局举报电话:0514-7855232(24小时) 8008286555
  2.扬州海关缉私分局通讯和办公地址:扬州市文昌西路12号。邮编:225009
  3.扬州海关缉私分局举报电子信箱:yzjsjb@yztelecom.com
  4.扬州海关缉私分局举报接待部门:情报技术科。

扬州海关缉私分局
二00五年四月六日